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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通报
2021-09-0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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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9-08

 为深入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重大事项填报相关规定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“三个规定”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如下:

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有各类人员87(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2人,事业编制6人,聘用制书记员18人,聘用人员9人,三支一扶2人),2021年1-6月份所有人员填报了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》,无漏报人员,共计填报36(同比上升80),其中院领导填报10(同比上升400,其他干警填报26件(同比上升44),无人填报主动过问情况。       

今年以来,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,狠抓“三个规定”重大事项落实。一是抓学习,确保认识到位。通过集体学、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干警深学“三个规定”及重大事项相关规定,让规定入脑入心,切实提高干警对“三个规定”的认识;二是抓宣讲,确保思想自觉。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黄浩同志以“深入贯彻防止干预司法‘三个规定’,为打造公平正义司法大环境提供制度屏障”为题,结合检察工作实际,围绕“三个规定”的出台背景、重大意义、主要内容、政策界限及违反“三个规定”典型案例,全面解读了“三个规定”,要求检察干警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,引导检察人员把握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的填报要求、政策界限,打消思想顾虑,让检察人员切实感受到“三个规定”填报既是“紧箍咒”,又是“护身符”,有力促进全面、如实、主动填报。三是抓制度,确保填报到位。制定《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工作人员依法履行“三个规定”记录、填报等职责的实施办法》《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的责任制度》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工作规定》,进一步规范和保障“三个规定”填报工作的顺利开展,确保“逢问必录”。四是抓督促,确保落实到位。充分发挥检务督查部门作用,加强内部督查和纪律约束,对“三个规定”填报情况开展违纪违法倒查,加强警示教育,进行廉政承诺,开展节假日廉洁提醒,教育干警时刻保持清醒,绷紧安全之弦,筑牢法纪意识,确保不触“底线”,不踩“红线”。

今后,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抓紧抓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宣传教育,不断提升我院检察人员“应报尽报”意识,落实“应报尽报”责任,以更高标准、更实举措、更严要求,全力推动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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